昌都市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自2015年7月成立以来,在区党委政法委和区法学会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推进基层法学会建设,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服服务,深入开展法学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思想领导,筹建法学会党组。为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提升法学会的政治引领力,根据自治区法学会的部署和要求,昌都市法学会高度重视党组建设,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时期法学会建立党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设立党组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进。2018年6月,市法学会主动向主管单位市委政法委汇报,提出设立中共昌都市法学会党组的请示,市委政法委向市委组织部提交《关于设立中共昌都市法学会党组的请示》。经多次沟通协调,提交市委常委会2018年7月31日会议研究通过。市委于2018年8月印发《中共昌都市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共昌都市法学会党组的通知》(昌委[2018]104号),中共昌都市法学会党组正式成立。昌都市法学会党组配备5名党组成员,党组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组成员3人。党组书记为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信访局党组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旺堆;副书记为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洛松曲登,成员三名为市委政法委调研员、综治办副主任,市法学会秘书长次仁玉珍、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市法学会理事陈云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法学会理事龙世昌。昌都市是西藏七地市中第一个筹备并成立党组的地市。
二是积极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指导十一县(区)法学会于2016年8月全部成立并挂牌,切实推进各县(区)法学会有序健康发展。
三是扎实做好会员服务工作。按照“积极发展、坚持标准、改善结构、合理布局”的要求,广泛吸纳会员,认真进行会员登记,不断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市法学会现有一个团体会员,个人会员119名。十一县区个人会员共有 665 名,其中:边坝县有会员45名,类乌齐县有会员41名,左贡县有会员53名,八宿县有会员58名,芒康县有会员43名,丁青县有会员85名,察雅县有会员48名,江达县有会员78名,贡觉县有会员104名,洛隆县有会员52名,卡若区有会员5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