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10次学习会

时间:2023-11-10      来源: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强珍



   近日,中共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10次学习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浙江省委和省政府汇报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部分节选,传达学习了“枫桥经验”“千万工程”“浦江经验”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启示,以及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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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书记、院长次旦央宗主持会议,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列席旁听第一小组组长王文昌应邀列席,并作学习点评。在家班子成员、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悟“千万工程”“浦江经验”蕴含鲜明的问题导向、深厚的为民情怀和丰富的系统思维,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把每一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惠及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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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一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枫桥经验”“千万工程”“浦江经验”所蕴含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千万工程”和“浦江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生动案例和鲜活教材,把法院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和“枫桥经验”“千万工程”“浦江经验”有机结合,把“自上而下”的“浦江经验”和“自下而上”的“枫桥经验”有机结合,切实提升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千万工程”、践行“浦江经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争做深入实施新时代“枫桥经验”“千万工程”、弘扬践行“浦江经验”的排头兵。二要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动诉源治理向纵深发展。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题中之意。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这道防线的加固和夯实,是通过办好每一个小案件实现的。“小病不治,大病要命”,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心所在,也是感知小病小痛的最敏感神经,这就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紧密结合区情市情,深入推动藏东枫桥模式“865”基层调解工作机制,强化诉源治理,将矛盾纠纷牢牢吸附在基层,从根源上化解纠纷。要把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作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着力点,形成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到诉前多元解纷,再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要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法官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实现审判能力现代化。狠抓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制度建设与运行,确保疑难复杂案件判得准,真正做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三要阐释小案件讲好大道理,推动随案普法常态化。裁判说理是对司法过程和裁判结果的阐释,是法官进行规制考量和价值判断的过程性论证。要注重在准确索引法律条文、遵循法律原意的基础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从群众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认知规律出发,准确阐明法理,全面剖析事理,详细释明情理,讲法治和德治有机融合,让小案例真正讲明大道理。今年来,昌都中院积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与基层社会治理相融合,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命案攻坚、信访维稳等工作一体推进,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推出了“订单式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康巴双语普法小视频”等普法新内容,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

   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打造“审判+”全方位普法模式,引导全社会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考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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