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洛隆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能动司法,将执法办案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参与基层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刷新乡村振兴法治“底色”,让农业有奔头、农民有盼头、农村有看头。
一是“供给+需求”结合,提供定制服务。
紧扣社会治理需求,结合“命案攻坚年”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康沙中心人民法庭职能作用,腊久乡西通坝村法律服务站服务功能,在偏远牧场、村居设置巡回办案点和诉讼服务点,将法庭搬进田间地头,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农民群众“学法、信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动自觉,营造良好乡村建设法治环境。共开展普法宣讲44次,在活动现场提供“把脉问诊”为群众答疑解惑560人次,发放定制法治宣传礼包3000余份。
二是“线上+线下”结合,了解回应需求。
大力弘扬践行“浦江经验”,深入落实“来信必访”要求,扎实开展院领导“四下基层”接访工作,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孜托镇、康沙镇、腊久乡、俄西乡等乡镇开展下访接访11次,零距离倾听当事人诉求,从法律的角度为群众解心结、释疑惑,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合法维权,切实解决涉诉信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共现场接访群众36人次,当场化解邻里矛盾婚姻家庭纠纷矛盾7件,线上回访群众22人次。
三是“调解+执行”结合,推动案件化解。
大力开展诉前调解,由法院和村级调解委员会组织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以后给予履行期限,暂缓进行司法确认,如义务人按期履行义务则视为权利人撤回司法确认,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的同时避免调解诉讼化。对诉前阶段无法达成的调解案件完成文书送达、固定无争议实施等审判辅助工作,沉淀诉前调解价值,避免程序空转。在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穿于执行工作全过程,综合运用资金解冻、执行和解和执行担保等方式破解“执行难”,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判决或调解义务,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洛隆县法院一直都以“司法为民”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盯紧平安建设,抓实热点民生,打通治理堵点,打造司法亮点,为辖区乡村振兴事业扛起更大司法担当、展现更大司法作为、贡献更大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