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全市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培训会在市委政法委621会议室召开。此次培训会利用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视联网系统,对市县两级牵头单位分管领导和乡(镇)分管领导及部分村(社)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会上,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次仁玉珍同志详细解读了区市两级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部署要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贵昌同志结合当前工作现状及督导发现的问题,对进一步优化网格单位、发挥综治中心实战作用提出了工作思路。
次仁玉珍指出,市县两级牵头单位,尤其是乡(镇)党委、政府要深刻领会自治区25号文件和昌都市17号文件精神。一要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努力构建党组织统筹、组织联建、工作联动、队伍联合、服务联办、保障联享、责任联查的“一统六联”机制,统筹辖区治理资源和力量。二要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7+1”维稳防控模式,深入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充分发挥网格“前哨”作用,开展“敲门行动”,做到“三查一会商一台账”。三要加强法治保障建设。扎实开展精准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规范完善、普及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章,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促进和谐善治新风气。
王贵昌指出,一要健全完善架构。在现有网格架构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调整网格单元,进一步完善网格体系和组织体系。二是做实网格工作。严格按照区市两级部署要求,注重人、地、事、物、情、组织等六要素,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加强科技支撑。充分发挥综治信息化平台的作用,积极推进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持续推动基层治理“多网合一”。
通过培训,市县乡三级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进而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做好基层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了加强基层治理的信心与决心,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奠定了理论基础。